班尼路不公布抽奖信息被罚,“有奖销售”须谨慎

近日,广州友谊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因存在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被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5万元。

广州友谊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德永佳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其服饰品牌深为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所熟悉。

据悉,2023年5月28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广州友谊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月6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广州友谊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进行了询问。6月14日,决定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查明,在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间,广州友谊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Baleno”开展多次抽奖活动。

如2022年5月20日,“互动好礼,我这么穿超酷的”的活动,要求通过某网络平台参加活动,分享穿搭、话题,发布笔记参加抽奖;2023年1月28日的 “开工大吉,福利抽奖来袭!”的活动,需跳转下载某款APP才能参加;2023年5月13日“有礼互动,为妈妈得一份好礼”的活动,根据点赞量确定获奖者;2023年6月1日“你有一份儿童节礼物待签收”的活动,要求留言分享参加活动。以上活动未公布奖项种类、开奖时间、奖品价格、奖品数量等信息。

执法人员认为,广州友谊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的这些抽奖活动存在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和《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2023年7月4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广州友谊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

PS:《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2、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4、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5、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6、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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