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事件|销售仿冒羽绒 家纺门店被罚55000元

近日,成都市邛崃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家售卖仿冒商品的家纺门店,对其处以罚款55000元。

邛崃市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某家纺门店销售仿冒商标产品,名为“鸿润羽绒被”。随后执法人员当即对该门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两种规格羽绒被壳共计23件,该批羽绒被壳被角标均为白底黑字并有图样,字样为“鸿润羽绒家纺”、“HONREN”,并且经过品牌持有人鸿润羽绒被生产厂家进行现场鉴定确认,表示这23件羽绒被壳均非该公司产品,且均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销售仿冒羽绒被壳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第一款,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扣押的羽绒被壳23件,罚款55000元。

标签:羽绒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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