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临时进口的人造革实施关税豁免

联邦税收委员会(FBR)决定对《第492 (I)(2009)条例》中规定的用于制造出口商品的人造皮革实行关税豁免,来缓解出口商面临的压力。

上周四,锡亚尔克工商会(SCCI)在与财政部长米夫塔会谈时,提出了《第492 (I)(2009)条例》对人造皮革进口限制的相关问题。财政部长要求联邦税收委员会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出口商提出的问题。联邦税收委员会已豁免临时进口货物(材料)并用于加工出口产品的全部关税及销售税。因此,解除了该条例对临时进口PU人造皮革的限制。

豁免关税的材料主要是用于生产皮革制品、皮革服装和体育用品的临时进口货物(材料),其中还包括成衣和纺织品,如:妇女紧身胸衣、家具、鞋底与鞋跟,鞋底和鞋跟等产品。

中国皮革协会 )
标签:纺织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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