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深圳罗湖门店未明码标价被罚款2000元

近日,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店因未明码标价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对该门店罚款2000元。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没有明码标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为品牌“LV”关联方,成立于2004年11月9日,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为路易威登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标签:路易威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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