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达斯“三条杠”商标被判无效,阿迪达斯回应很失望!

12月24日,欧盟法院判决废除阿迪达斯三条杠商标的决定,原因是认为它只是一个普通的图形标记,无标志性特色,故此驳回了该商标。对此,阿迪达斯回应,对于该判决表示十分的失望,不过,裁决仅对“三条杠”商标在有限领域的使用有效,并不影响更为广泛的保护范围。

根据外媒报道中引该法院的话称,三条杠标志于1949年8月18日由adidas的创始人Adi Dassler首次在足球靴上注册,后来品牌在2014年注册了这一商标,但法院现在表示,这并不足以证明该标志最早由adidas发明。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三条杠”就成为了阿迪达斯的标志性图案,这也是为何阿迪达斯要掀起“三条杠争夺战”的原因。Ecco,Marc Jacobs,Skechers 和 Tesla等品牌都被阿迪达斯起诉,其中时间跨度最长的超过了10年。

美国快时尚品牌Forever 21就被阿迪达斯指控不正是单用已注册的三条杠商标,要求法院强制Forever 21 停止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并索求赔偿,包括利润损失以及惩罚性赔偿。关于Forever 21与阿迪达斯商标侵权问题的纠纷已经延续了十年以上,Forever 21在起诉中也表示这种商标不应呗认为是阿迪达斯专用,阿迪达也不该垄断所有条纹的商标使用权。这场持久战到了2017年,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但是并未公布具体的和解条件。

对于三条上商标被驳回,阿迪达斯仍可对这项判决提出上诉。

标签:阿迪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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